「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年度宣传物料、标识标牌、会展服务、会议摄影摄像等第三方制作、安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对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介绍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年度宣传物料、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会展服务、会议摄影摄像等第三方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
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要求,制作安装各类符合规范要求的宣传物料、标识标牌,会展服务、会议摄影摄像等第三方服务,宣传物料、标识标牌、会场布置物料使用原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标准,符合行业质保期限。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招标人要求。
2.6入围家数:不低于4家。若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数为5-7名,将确定4名入围单位,若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数为8名及以上,将确定6名入围单位,若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家数不足5家,将否决所有投标,若获取招标文件家数不足5家,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注: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合同签订后,每次采购前招标人向入围单位发出采购清单及询价函,入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招标人根据各单位的报价择优确定本批次采购的中标单位。
2.7预估年度费用:不超过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