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规范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章文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0月9日
附件: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编者语: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绿色建筑标识授予范围为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需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申报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形式审查后,由住建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审查绿色建筑性能,确定绿色建筑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