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好了,别宽了也别香了,
你看,江面上好多船!
咦?这些渔船上怎么还贴着,
“长江渔政执法辅助船”的标牌?
执法辅助船又是啥?
来吧,小编“乘风破浪”带你了解~
什么是执法辅助船?
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和重要支流正式开始为期十年的全面禁捕。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加强长江禁渔,打击非法捕捞力度,今年4月起,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在4条渔政执法船正常巡查的同时,加强巡查力度,租用8条海洋渔船作为渔政执法辅助船,在长江禁捕管理区内进行巡查,开展禁捕辅助工作。
执法辅助船的作用
据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租用的海洋渔船在禁渔区内“分片包干”,每日巡查各自区域,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配合渔政执法。
4月起,这些辅助船将开始今年的巡航任务。4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堡镇码头,码头上,打击非法捕捞的宣传横幅随处可见。随后,记者又跟随执法人员乘坐快艇前往堡镇港和奚家港水域,对辅助船进行巡航前的检查。江面上,8条辅助船上“长江渔政执法辅助船”标牌清晰可见,船的两侧悬挂宣传横幅,为“践行长江保护法”营造出浓厚氛围。
此外,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提高群众对“长江保护法”的知晓度、对保护长江的参与度,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还在码头、居民小区、乡镇河道等主要区域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内容浅显易懂、目的明确,让过往市民一目了然,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大家保护长江的意识,起到提示与警醒作用。
宣传
横幅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每艘船的船舶检验证书,叮嘱船员要依法配备船员,禁止携带网具、注意安全行驶、做好每日航行记录,确保辅助船合法合规。
据记者了解,为践行十年之约,让“禁渔令”落地有声,4月1日下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这是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人大为了实施长江大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开展的立法项目。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厉行法治是对长江最好保护
最后,再让我们一起学习《长江保护法》
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
《长江禁渔公益广告——爱她,就让她喘口气》
(曹文宣院士版)
(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持续推进“十年禁渔”落实落地
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
高质量、高标准交出长江禁渔令的答卷
如遇非法捕捞行为,请拨打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节选摘要)
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对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实行重点保护。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对长江流域江豚、白鱀豚、白鲟、中华鲟、长江鲟、鯮、鲥、四川白甲鱼、川陕哲罗鲑、胭脂鱼、鳤、圆口铜鱼、多鳞白甲鱼、华鲮、鲈鲤和葛仙米、弧形藻、眼子菜、水菜花等水生野生动植物生境特征和种群动态的研究,建设人工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水生生物救护。
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
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的补偿、转产和社会保障工作。
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禁捕、限捕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记者:毋晓菲、陆海华
编辑:毋晓菲
上观号作者:上海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