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公益诉讼制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司法保障,近年来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面临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本文从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入手,对目前存在的“社会公共利益”缺失法律界定、损害鉴定评估难、恢复性司法理念应用不够、涉海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主体存争议、社会组织缺位生物多样性行*公益诉讼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尽快推进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强化生态价值为导向的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和修复、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社会组织应成为涉海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建立社会组织为原告的生物多样性行*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以期促进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制度的良好发展。
目次
一、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司法保护进展
二、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的若干建议
年初以来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