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医院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zn_bjzkbdfyy/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李晓波通讯员韩莹莹李玥玮
购买服装时,消费者喜欢查看标牌上服装成分,并根据其所含成分决定是否购买,而一些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给服装成分的标牌“注水”,欺骗消费者,当遇到这样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该怎么办?
家住偃师区的徐先生在某商场以元的价格购入两条男裤,标示成分“29%棉、65%涤、6%氨纶”,以元的价格购入3件T恤,标示成分“75%棉、25%涤”,以元的价格购入两条女裤,标示成分“53%棉、44%锦纶、3%氨纶”。
衣服拿到手的徐先生,觉得标牌上标示与实际不符,遂将上述三种商品送至“国家棉花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检测结果令徐先生大吃一惊,上述三种商品均不合格,成分含量与标示均不一致,徐先生将该商场告上偃师法院,请求三倍偿还货款并且支付送检的检测费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在被告处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不合格,标示的成份与实际成份不符等,属于被告提供的商品存在欺诈行为,现原告主张退还已支付的价款并承担已付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共计元,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关于原告提出由被告赔偿其因维权支出的质检费元,属于因被告提供不合格商品导致的财产损失,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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