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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全力提升基层承灾能力我市持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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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强城乡综合防护功能,提高全市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保证突发性灾害事故发生后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安置,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抵御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近日,定西应急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治站位,充分认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重要意义。应急避难场所是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状态下,为居民提供紧急疏散、临时避难和生活的安全场所,是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城市文明建设的要求,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灾民安置措施,是现代化城市用于民众躲避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避难场所,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后人员疏散安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数量不断增加、设施不断完善,并逐步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但是,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仍存在建设标准不高、应急避难功能不健全、标识标牌损坏严重等问题,与当前应急避难场所应有功能发挥还有很大差距。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城区规划、广场及公园建设,建设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紧急疏散场地三级避难疏散体系,形成市级(大型)、县区级(中型)、社区(小型)均密度、全覆盖的三级应急避难格局,明确基本功能和增强功能。同时,要进一步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本设施设备配置和标志设置,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通达”的建设原则,建设安全可靠、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纳入城区建设总体规划,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加强与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园林绿地、体育场馆、中小学校同规划、同建设,切实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对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具有独立的应急供电、供水系统、标志标识指示牌、疏散安置示意图等设施,在紧急状况下可开设和启用避难安置区、棚宿区、指挥场所、通讯设施、监控系统、场地照明、应急广播、食品供应、医疗卫生、消防设施、物资储备等应急避难功能。

《通知》要求,要广泛开展活动,防灾减灾常态化。一是完善预案,定期演练。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紧急疏散转移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演练中不断检验、完善相关预案,力求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应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全面增强社区群众应急意识,有效掌握防灾减灾的基本常识,保证灾害发生后,辖区群众疏散和安置能够有条不紊开展,使应急避难场所能够真正为民所知、需要时为民所用。二是广泛宣传,家喻户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事关百姓的安危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具体的规划论证建设实施、建成使用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规划到哪里场所建设到哪里建到哪、宣传工作做到哪里的原则,在不同层面上开展对避难场所预率方案内容、建设要、组织机构,工程进度、联系方式以及难场所的详细位置及避难道,能容纳的避难人数,设施设备、灾时需要物资数量等,利用新闻媒体,图片展示、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宣传从而普及难场所应用识达到家喻晓人人知的目的,真正实现防灾避灾、紧急避难的目地。

供稿:朱国

核稿:管恒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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